关于落实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并政办发〔2022〕17号)、《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办字〔2022〕17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有关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科〔2022〕9号)要求,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内容和条件

(一)申报内容

对年度研发费用连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总量和增量的10%给予奖励,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连续两次认定的最高奖励20万元,连续三次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2021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2019-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连续保持正增长。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19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奖励申请表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营业执照等印证资料复印件首页加盖公章,按照以上顺序,胶装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标注文件名为:“县区+企业名称”,发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及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邮箱

taiyuanchuangye@126.com。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名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1份留存各县(市、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查。

(三)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0日—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赵宗强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1.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联系人:杨  远  

联系电话:7998892、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2.各县(市、区)、开发区

太原市科技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