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时间:2022-09-27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要求,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对符合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2年版)的,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如实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11日前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局管理指导处,同时报送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省局将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认定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不超过5个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信部。

联系人:石笑宇

联系电话:0351-5607159  13073509365

邮箱地址:sxzxzjtx@163.com.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