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包联第二批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2-09-27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领导干部包联第二批全省中小企业

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县(区)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开发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9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度新增太原市小店区、大同市云冈区、平定县、祁县、文水县等5个县(区)为第二批全省创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为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经研究决定,现将省小企业局领导干部和业务处室包扶联系第二批创建示范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工作组组长:

  党组书记、局长  薛江炤

  工作组成员:

(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国兵

包扶联系县:大同市云冈区、祁县

责任处室:经济监测处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处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志山

包扶联系县:太原市小店区、文水县

责任处室:管理指导处  服务体系处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会荣

包扶联系县:平定县

责任处室:财务融资处  科教处

第一批创建示范县包联工作分工不变。

工作组办公室、总牵头协调处室:发展规划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顶层设计、工作规划、调度协调、巡回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在正式出发前,发展规划处负责对工作组所有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领导干部包联相关工作任务和措施、信息报送和绩效考核机制、工作要求等继续按照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印发<支持创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企发〔2021〕52号)规定执行。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2年9月23日